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陸河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本單位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公開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機構職能情況;內設機構情況
2.財政預決算
3.業(yè)務工作
主要包括:審計工作規(guī)范、審計行政復議、舉報等信息。
4.工作動態(tài)
主要包括:審計結果公告,部門會議、領導同志活動及有關工作部署、進展等信息。
5.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工作報告
6.其他
(二)公開方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wǎng)站網(wǎng)上公開形式。本機關網(wǎng)上信息公開網(wǎng)址為陸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dc5oc.cn)。此外,還通過新聞發(fā)布會等輔助方式和報紙、電視、廣播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登錄本單位門戶網(wǎng)站后進入相應欄目,點擊檢索即可獲取該信息。
主動公開時限: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填寫《陸河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本機關網(wǎng)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wǎng)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5)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以“當面提交”或“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2)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在本機關網(wǎng)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網(wǎng)址為https://ysqgk.gd.gov.cn/660211/choice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手機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二)申請?zhí)幚?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將從申請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確,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證明是否真實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一次性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告知補正后截止日期將延長15個工作日,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重新計算20個工作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jù)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三)申請時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陸河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r,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該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四)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zhí)行。
(五)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jù)《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名稱:陸河縣審計局
地址:陸河縣朝陽路49號
電話:0660-5528438 傳真:0660-5606236
辦公時間: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郵政編碼:516700
電子郵箱:swlhsjj@126.com
四、 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jù)材料。本機關將根據(jù)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