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河府辦函〔2019〕88號
陸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批轉華陸高速公路陸河段建設過程中有關水土流失問題的解決方案的通知
相關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單位:
《華陸高速公路陸河段建設過程中有關水土流失問題的解決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批轉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縣交通運輸局反應。
陸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26日
華陸高速公路陸河段建設過程中有關水土流失問題的解決方案
為確保華陸高速公路陸河段的順利推進,切實解決施工建設期間,因臺風、大暴雨和大雨導致水土流失,造成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受影響的問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根據華陸高速公路陸河段征地拆遷的有關規定,施工過程中造成沿線部分農田、魚塘、溝渠和路橋被泥漿覆蓋和損毀等問題,施工單位必須及時進行修復和墾復以保證農民的耕種。
二、施工單位對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水毀農田、魚塘由于各種原因沒有墾復的,由施工單位補償墾復費給農戶自行墾復,墾復費(一次性)按以下指導標準:一是泥土覆蓋10公分及10公分以下的補償費為800元/畝;二是泥土覆蓋11-20公分的補償費為900-1500元/畝;三是泥土覆蓋21-30公分的補償費為1600-2500元/畝;四是泥土覆蓋31-40公分的補償費為2600-4000元/畝;五是泥土覆蓋41-50公分的補償費為4100-6500元/畝;六是泥土覆蓋50公分以上的補償費為6500-9000元/畝(最高補償費為9000元/畝)。施工單位對因水土流失造成青苗損壞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施工單位按照《陸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陸河縣征收土地補償實施辦法(2017年修訂調整)的通知》(陸河府辦〔2017〕36號)和《陸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批轉興寧至汕尾高速公路五華至陸河段項目陸河段征地拆遷實施方案的通知》(陸河府辦〔2017〕54號)文件執行。面積和青苗應由施工單位、鎮政府、村委三方共同核準和簽字確認。
三、施工過程中造成當地溝渠、路橋等基礎設施被淤泥覆蓋和損毀的,由施工單位進行清理和修復。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縣委有關部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紀委辦、縣
人武部、縣法院、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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