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陸河縣促進服裝服飾類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陸河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陸河縣促進服裝服飾類中小微企業
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省委“百千萬工程”和“1310”具體部署以及汕尾市委黨建引領“三六九”工程的部署,為全面支持服裝服飾類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和產業迅速聚集,促進服裝行業高質量發展和富民增收,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條 適用對象和條件
適用本政策措施的服裝服飾類中小微企業(含個體戶,下同)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1.在陸河縣域內正常開展經營活動,且經營地、納稅地在陸河縣的獨立法人或個體工商戶;
2.在陸河縣銀行開立單位存款賬戶。
第二條 政策措施主要內容
1.鼓勵服裝服飾類中小微企業升限上。在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基礎上,縣級財政對每家培育成功的限上商貿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培育支持資金。(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統計局,各鎮人民政府)
2.支持企業壯大規模。企業年營業收入經認定首次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及以上,縣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其中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按縣“四上”企業培育獎勵辦法執行)。(責任單位: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統計局、縣稅務局、陸河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各鎮人民政府)
3.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服裝服飾生產類項目新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轉讓費用)1000萬元以上并符合相關條件的,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5%的比例進行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統計局、縣財政局、陸河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縣投資促進事務中心,各鎮人民政府)
4.鼓勵服裝服飾類社會組織做大做強。(1)對按《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在陸河縣域內登記,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個體工商戶、企業會員單位分別達到50個以上、100個以上、200個以上、300個以上、400個以上、500個以上、1000個以上并按章程正常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連續三年每年按年度分別對應給予1萬元、2萬元、4萬元、6萬元、8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活動經費支持。(2)經認定,服裝服飾類社會組織會員單位解決就業人數達到50000人以上的,縣財政給予行業協會一次性獎勵10萬元;(3)經認定,服裝服飾類社會組織會員單位打造知名品牌2個以上,至少有2家企業年產值達到2000萬元,縣財政給予行業協會一次性獎勵10萬元;(4)經認定,服裝服飾類社會組織會員單位總年產值達到10億元以上,縣財政給予行業協會每年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相關行業主管單位、縣民政局、縣發展改革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統計局、陸河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各鎮人民政府)
5.扶持工業技改。對成功獲取省級技術改造的項目,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縣給予每個項目單位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成功獲取市級技術改造的項目,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縣給予每個項目單位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各鎮人民政府)
6.降低企業(生產)用電成本。全力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切實保障制造業企業(生產)用電。供電企業的投資界面按規定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對單獨報裝電表、專線供給車間的企業(生產)用電,對企業(生產)用電量超過100萬度的,對超過100萬度電部分給予每度電0.02元的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汕尾陸河供電局,各鎮人民政府)
7.支持企業示范發展。對成功申報認定為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企業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1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8.鼓勵“個轉企”。每家“個轉企”單位,由縣財政給予1000元獎勵,申請獎勵企業需滿足當年在陸河縣主營業務收入100萬元以上。(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各鎮人民政府)
9.降低企業運輸成本。推動服裝服飾產品流通網絡建設,盤活現有末端網點資源建設快遞物流站點,鋪設“縣—鎮—村”三級快遞物流配送網絡,解決從工廠車間到物流企業“前端一公里”的物流問題,鼓勵采用統倉共配、集單配送、車間直發等方式降低物流費用。對當年度涉及服裝服飾類的物流營業額在我縣排名前三名的物流快遞企業,按營業額的5%給予獎勵補貼,補貼最高分別不超過15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財政局、陸河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各鎮人民政府)
10.完善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創業創新、人才培訓、投融資等公益性服務,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支持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培訓與輔導、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咨詢、信息咨詢、信用服務、市場營銷、項目開發、投資融資、財會稅務、產權交易、技術支持、人才引進、對外合作、展覽展銷、法律咨詢、質量標準、檢驗檢測等服務。(責任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司法局、縣稅務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鎮人民政府)
11.提供法律服務資源。建立中小企業法律服務隊伍,為中小企業維護合法權益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務。開通中小微企業公證“綠色通道”,為企業和困難職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務,開展企業“法律體檢”活動,努力提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中小企業發展護航。(責任單位:縣司法局,各鎮人民政府)
12.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深入推進“銀稅互動”,幫助企業將納稅信用轉化為融資信用,為企業提供優惠的貸款利率。充分發揮信保基金、融資專項資金作用,為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鼓勵銀行機構聚焦支農支小,開展產品創新,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力度。開展線上服務模式,引導金融機構深化融資線上對接,促進線上“無接觸式”融資全覆蓋,讓企業線上線下多方獲得融資。(責任單位:縣金融局、人民銀行陸河支行、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金融機構,各鎮人民政府)
13.強化土地等生產要素保障。一是對照《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汕尾市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23〕8號)符合條件的企業,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工業用地出讓最長年限為50年,可根據企業意愿,實行彈性年期和先租后讓方式供應工業用地。二是對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充分利用現有場地、不改變用途、在原有建設用地上進行廠房加層改造、擴建和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建筑密度的工業項目,不再征收土地款差額。三是可優先使用我縣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辦理用地、規劃手續時簡化程序、特事特辦,竣工驗收時各單位聯合驗收;并按照《陸河縣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實施辦法》等相關政策優先予以傾斜。(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陸河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各鎮人民政府)
14.提升從業人員技能水平。以“送教下鄉”為主要形式,以智能化設備、互聯網創新應用為載體,以我縣服裝行業從業人員為對象,創新培訓方式,豐富培訓內容,重點圍繞制版、裁剪等生產環節制定培訓計劃,開展服裝行業技能人才崗前培訓活動。(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各鎮人民政府)
15.落實用工政策扶持。參照《陸河縣鼓勵務工人員進入企業就業獎勵辦法(試行)》《陸河縣企業員工子女入學工作實施方案》《關于印發〈汕尾市就業創業補貼申領細則〉(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汕人社發〔2021〕114號)等有關規定,符合規定的從業人員享受相應的資金資助,并且在戶口遷移、人才公寓、醫療保障、子女入學、社保補貼等方面由縣級相關部門給予便利。(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衛生健康局,各鎮人民政府)
第三條 其他
符合本政策措施扶持條件的社會企業,同時又滿足陸河縣其他扶持政策條件的,可按最優政策申報,不得重復享受;同一項目的同一事項或本意見中的同類扶持獎勵政策不能重復申請,按照就高原則執行;本政策措施中涉及扶持、獎勵、補貼和資助的各項規定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省、市新出臺相關政策,則以國家、省、市最新政策為準;本政策措施中獎勵、補貼均由縣級財政支持。
在陸河縣域內拿地、建廠的服裝服飾類企業(個體戶),優先按照本政策措施扶持。
電子、玩具制造類企業參照本政策措施實行。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本政策措施由陸河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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