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實體經濟為本、制造業當家,全面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黨建引領“三六九”工程,大力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搶抓省委省政府實施《關于推動產業有序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若干措施》和珠三角地區產業轉移重要機遇,有序承接珠三角地區產業轉移,高水平推進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推動我縣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鑒于《陸河縣招商引資工業產業項目優惠政策》部分內容已不適應當前招商引資實際,急需參照省市新出臺的產業政策及相關文件進行修訂,根據縣政府工作要求,我中心負責修訂《陸河縣招商引資工業產業項目優惠政策》(以下簡稱《工業優惠政策》),形成《陸河縣招商引資工業產業項目優惠政策(2023年修訂版)(送審稿)》〔以下簡稱《工業優惠政策(2023年修訂版)》〕。
二、起草依據
《工業優惠政策(2023年修訂版)》關于土地出讓、鼓勵企業做強做大、企業上市扶持、企業創新扶持、工業技改創新扶持、人才引進政策、特別扶持等內容依據散見于《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促進產業有序轉移財政支持方案(試行)>的通知》(粵財工〔2023〕13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促進產業有序轉移自然資源支持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2〕13號)、《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汕尾市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23〕8號)、《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尾市鼓勵企業上市辦法(2022年修訂版)>的通知》(汕府辦〔2023〕6號)、《汕尾市促進科技創新強市建設若干措施(第二次征求意見稿)》《中共陸河縣委 陸河縣人民政府印發<陸河縣人才計劃>的通知》(陸河委字〔2022〕8號)、《陸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大力培育“四上”企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陸河府辦〔2022〕4 號)、《陸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陸河縣制造業招商引資項目“一事一議”工作規程的通知》(陸河府辦〔2023〕7號)。
三、實施目標
搶抓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歷史機遇,更好承接粵港澳大灣區特別是珠三角地區產業有序轉移,堅持實體經濟為本、制造業當家,全面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黨建引領“三六九”工程,大力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高水平推進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推動工業項目引進建設,打造陸河發展新格局,把陸河建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產業轉移和優質生活圈的重要承載地,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
四、起草程序
根據2023年第18次縣政府黨組(擴大)會議要求,我中心牽頭修訂《工業優惠政策》,形成了《工業優惠政策(2023年修訂版)(征求意見稿)》。副縣長劉興熬于6月27日上午召集相關部門在縣委縣政府大樓二樓會議室召開陸河縣工業優惠政策修訂工作會議,對工業優惠政策征求意見稿進行了探討,提出了許多修改意見。我中心根據會議精神對工業優惠政策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于6月30日提請縣府辦向12個相關單位發函征求意見,收到12個單位書面回復。經匯總,共收到縣財政局、審計局、人社局、科工局等4個單位8條意見建議,采納了其中7條意見。我中心將修改后的優惠政策征求意見稿于7月7日至7月17日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在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縣司法局于7月24日出具了審查意見,我中心按照縣司法局意見對優惠政策進行了修改,于7月28日再次提請縣府辦向25個相關單位發函征求意見,共收到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財政局、縣司法局、高新區管委會等4個單位5條意見建議,并采納了其中4條意見。
五、評估情況和結論
根據我中心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審查意見》,我中心結合相關單位意見對《陸河縣招商引資工業產業項目優惠政策(2023年修訂版)(送審稿)》進行了評估,認為送審稿無違反法律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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