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我縣財政資金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關于深化縣級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陸河委辦字〔2020〕116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現做以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和重要意義
1.2021年“數字政府”公共財政綜合管理平臺在全省范圍內上線,實現全省財政管理“一盤棋”,對市縣財政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近年來黨中央和國務院要求實施“放管服”改革,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因此,2018年出臺的《陸河縣財政支出管理暫行辦法》部分內容已不適應最新的財政管理需要。
2.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要求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國務院對各縣的財政管理水平進行評比排名,省財政廳出臺相關意見要求市縣進一步提升財政管理水平。起草《陸河縣財政支出管理辦法(試行)》,有利于建立健全公開透明、規范有序、講求績效、監督有力的財政資金支出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惠企利民、保障重點的作用。
二、制定的基本原則
一是安全規范、公平高效。通過明確規定財政資金支出計劃、審核、撥付、使用程序,硬化預算約束,建立健全安全可靠的財政資金支出機制,保證財政資金支出的安全性。同時,取消不必要的手續和相關材料并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讓群眾知曉,有利于提升財政部門服務水平,更好地方便群眾辦事。
二是科學分類、精準施策。通過對財政資金類型進行分類,在保障支出安全可靠的原則下,制定符合不同財政資金性質的支出計劃、審核、撥付、使用程序規定,從而進一步細化財政資金支出管理規定,實現分類管理,精準施策。
三是結合實際、與時俱進。在涉農統籌資金、債券資金管理方面,我縣缺少相應的規范性規定和辦法,難以解決涉農統籌資金、債券資金管理實際中遇到的問題,因此本次起草的管理辦法單獨對債券資金的支出管理進行規定,與我縣近兩年來涉農統籌資金、債券資金支出增加的實際相符。另外,近兩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高度績效管理工作,先后出臺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因此本次起草的辦法單獨對財政資金績效管理進行規定。
陸河縣財政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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