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我縣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打好違法建設治理攻堅仗的指導意見》《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的通告》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結合陸河縣實際制定本通告,現做以下解釋:
一、制定背景和重要意義
(一)禁止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是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效舉措。
為有效遏制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行為,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經請示縣政府主管領導,同意制定《關于嚴厲禁止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的通告》。在保障農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時,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二)《通告》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是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為禁止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為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效舉措。
二、制定基本原則
本辦法圍繞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機關有關規定以及縣政府主要領導對打擊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房工作指出的具體要求,結合陸河縣實際情況制定。
三、文件的制定過程
縣農業局在研究相關文件精神后,結合我縣當前開展打擊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房,我局專門起草《關于嚴厲禁止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的通告》,并經部門領導集體討論同意,且通過陸河縣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公示期10天,同時,征求了相關單位意見,收到1個意見反饋,已采納。其他相關單位無修改意見。
四、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要求
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堅持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明確違法占用耕地建設的法律后果
全縣所有違法占用耕地建設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立即停止建設,及時消除違法占用耕地狀態。對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繼續進行建設的,由當地鎮人民政府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依法從嚴查處。對農村亂占耕地建設的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依法拆除的,一律不予補償或賠償;對暴力抗法或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凡屬違法建設必須自覺接受行政執法機關的依法處理。
(三)、明確未經審批違法建設的法律后果
禁止任何人、任何單位未經審批私自進行房屋和設施農業用地新建、改建、擴建。正在建設中的違法建設,必須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由所在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執法部門立即依法強制拆除。
(四)、對違法建設的行政監督
凡使用違法建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公安、文化、農業農村、衛健、房產、市場監管等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行政許可;已批準許可的,應及時糾正。
(五)、對打擊違法建設的部門職責強化
各鎮、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日常巡查,嚴格執法,及時制止各類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對拒絕、阻礙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陸河縣農業局
2021年12月16日
相關稿件:關于針對《關于嚴厲禁止農村違法違規建房行為的通告》對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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