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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制訂的依據(jù)
根據(jù)廣東省自然資源廳下發(fā)的《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19〕1925號)中提到的“全面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制訂工作”以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下發(fā)的《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轉發(fā)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利用〔2021〕1223號),明確要加快完成集體建設用地或農用地基準地價成果驗收。
為健全陸河縣集體農用地地價體系,充分發(fā)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及時反映集體農用地流轉價格的動態(tài)變化,向集體所有權人、承包權人流轉農用地提供價格參考依據(jù),結合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和陸河縣集體農用地市場流轉需要,我縣自然資源部門迅速組織開展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評估項目。
二、基準地價概念
本次集體農用地是在陸河縣范圍內,對平均開發(fā)利用條件下,不同級別或不同均質地域的集體農用地的用途分別評估,并由政府確定的,于某一估價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權利的區(qū)域平均價格?;鶞实貎r作為正常的土地市場供需狀況下的土地價格,反映土地市場在一段時期內的整體變化趨勢,是國土資源管理形勢分析的重要基礎數(shù)據(jù),是政府宏觀調控土地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本次基準地價的編制過程
本次陸河縣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項目于2022年3月開始啟動,完成了外業(yè)調查、資料收集整理、內業(yè)評估、意見征詢、公開聽證、專家評審等工作,經(jīng)縣政府審批通過?,F(xiàn)公布實施本次基準地價的成果。
四、本次基準地價成果重要內容
1.估價期日
本輪估價期日為:2022年12月1日。
2.工作范圍和對象
本次陸河縣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制定的工作范圍為陸河縣全域范圍內的集體農用地(園地、林地、草地除外)。
3.本次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內涵
本次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項目對耕地和坑塘水面兩個地類進行測算,估價期日為2022年12月1日,價格類型為集體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價格和土地年租金價格,集體農用地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年期均為30年、土地出租年期均為1年。
基本設施狀況為:耕地按照種植早稻-晚稻-冬甘薯的種植條件,坑塘水面按照養(yǎng)殖四大家魚的養(yǎng)殖條件。
五、本次基準地價成果重要內容
本次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成果為:集體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價格集體耕地一級為2.48萬元/畝,二級為2.14萬元/畝,三級為1.76萬元/畝;集體坑塘水面一級為2.72萬元/畝,二級為2.33萬元/畝;三級為1.95萬元/畝。
六、基準地價成果的應用方向
1.集體農用地的交易包括土地出讓、土地流轉;
2.課稅;
3.清產(chǎn)核資;
4.為公眾了解本地區(qū)的地價政策提供技術平臺。
七、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陸河縣自然資源局開發(fā)利用與用途管制股
聯(lián)系電話:0660-566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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