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
《陸河縣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資金支持辦法(試行)》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陸河縣人民政府
2025年4月5日
陸河縣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資金支持辦法(試行)
第一條 總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就推進新型工業化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廣東省“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緊扣汕尾市“西承東聯橋頭堡、東海岸重要支點”發展定位,堅持以實體經濟為本、制造業當家,提高招商引資工作實效,助力制造業轉型升級,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進一步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陸河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試行)。
第二條 支持對象與標準
對在陸河縣實際投資運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陸河縣產業發展規劃等有關規定,且在陸河縣建設單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成本)達2億元及以上的制造業項目(企業)。支持力度與制造業項目(企業)對陸河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的貢獻相結合,與制造業項目(企業)投資規模相結合。原則上,單個制造業項目(企業)支持總金額最高不超過技術改造和設備購置更新等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成本)的20%。
第三條 支持方式
(一)投資建設支持
符合第二條相關條件的制造業項目(企業),且在約定期限內完成投資,按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成本)不超過15%予以一次性資金支持,每個項目(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支持資金實行“先預撥、后核算”,在獲得施工許可證后即可申請。
(二)金融支持
積極幫助制造業項目(企業)通過銀擔總對總模式進行融資,屬于高新技術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陸河縣主導產業的制造業項目(企業),向有關金融機構或其他合法機構申請資金需求的,可給予貼息。單個項目(企業)貼息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利率不超過貸款時點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三)設立研發機構支持
對組建并獲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縣給予一次性50萬元資助;對組建并獲認定的省企業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等省級創新平臺,縣給予一次性15萬元資助;對組建并獲認定的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含農業新型研發機構),縣給予一次性10萬元資助。
(四)其他政策支持
涉及招才引智、企業上市、企業員工子女教育、人才住房等方面支持,按國家、廣東省、汕尾市和陸河縣出臺的其他相關政策執行。
第四條 附則
具體資金支持方式、金額以投資協議約定為準。
本辦法由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投資促進事務中心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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