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引領作用,加大對我縣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支持力度,加快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根據《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暫行辦法》《汕尾市市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我局制定了《陸河縣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0日),公示期間,如對下述內容有異議,可直接向陸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映。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署本人真實姓名。
聯系人:彭東升,聯系電話:0660-5662092,聯系地址:陸河縣城朝陽路東段縣住建局,郵編516700,郵箱:lhzjpds@163.com。
陸河縣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規范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引領作用,加大對我縣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支持力度,加快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根據《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暫行辦法》《汕尾市市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補貼原則
財政補貼資金遵循“事后申領,一次性撥付”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陸河縣范圍內具有合法不動產權屬證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層及以上、非單一產權的無電梯住宅,在本辦法正式印發實施后加裝的電梯。
三、申請主體
住宅樓宇同意加裝電梯的所有業主或住宅樓宇同意加裝電梯的所有業主推選的業主代表(即加裝電梯實施主體)。
四、補貼標準
按照補貼原則及適用范圍,加裝電梯完成竣工驗收手續并辦理電梯使用登記后,經申請審批,縣財政部門按每臺5萬元的標準進行補貼。
五、申請程序
加裝的電梯竣工驗收合格后,實施主體憑《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竣工驗收備案表,按程序向縣財政局進行申請,經縣財政局批準后撥付。
六、相關要求
(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申請人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縣直各職能部門應按職責分工,結合實際,加強對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
(三)縣住建、財政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鎮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貼管理進行指導。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關于《陸河縣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貼管理辦法》政策解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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