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管理,切實提高土地供應率,促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保障我縣“百千萬工程”在商業、水利、工業等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根據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2025年土地儲備計劃與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和發布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4〕104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的通知》(粵府〔2018〕79號),結合《陸河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和我縣實際,參考上年度供地情況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計劃。
一、計劃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一)供應計劃編制的目的、意義
編制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是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重要保障,是規范管理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重要措施,是實施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的重要依據。科學合理地編制國有建設用地計劃,有利于更加客觀、準確掌握我縣各類建設項目實際用地需求,能有效提高供地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合理性,促進土地供應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對進一步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優化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和空間布局、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等方面都具有積極意義。
(二)供應計劃編制依據
1.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
2.《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2025年土地儲備計劃與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和發布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4〕1040號)
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的通知》(粵府〔2018〕79號)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堅持總量適中、內部均衡、統籌兼顧、重點保障的原則方法,合理調配各類用地供應指標,指導性與指令性相結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設項目用地需求,促進節約集約高效用地,促進我縣經濟又快又好發展。
三、計劃指標及配置
(一)2025年度陸河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102.4086公頃。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2025年度陸河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住宅用地28.6977公頃,商業用地8.4752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4.6公頃,殯葬設施用地13.9751公頃,電力設施用地2.5997公頃,工業用地40.3334公頃,教育用地3.7275公頃。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
擬供應地塊分布于我縣河田鎮、河口鎮、上護鎮、螺溪鎮、東坑鎮、水唇鎮、新田鎮,住宅用地主要分布于河田鎮和河口鎮,工業用地主要分布于陸河東高速出口和河口產業園區。
四、政策導向與執行標準
(一)落實支持新舊動能轉換的土地政策,切實保障重點項目用地。統籌安排項目用地,優先保障重點項目、實體經濟、民生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等用地需求。
(二)認真落實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重點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應。
(三)實行差別化供地政策,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支持工業轉型升級項目推行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探索工業地產運營模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的前提下,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對現有工業項目不改變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效率和新建工業項目建筑容積率超過國家、省、市規定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四)嚴格遵行土地供應方式程序。對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和新增工業用地(不含原地內改擴建)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有償供地,統一在土地市場公開進行。擴大有償使用范圍,積極推進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其他符合國家《劃撥用地目錄》的建設項目用地,在繳納土地劃撥價款后以劃撥方式供地。
(五)堅持科學發展觀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建設項目用地鼓勵利用存量,嚴格控制增量。工業用地項目提倡和推廣多層標準廠房建設。
(六)嚴格按照各開發區功能定位、產業政策和主導發展方向。優先安排工業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從嚴從緊控制開發區內經營性房地產開發用地總量,防止擠占工業項目用地指標。
五、計劃實施保障
(一)積極強化措施,確保供地服務效率質量。計劃實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點,強化服務,保障供應,對年度重點大項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蹤服務,全程保障,切實滿足項目建設用地需求。
(二)加強協調配合,保證計劃指標有效落實。自然資源、發改、住建等相關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共同組織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配合做好計劃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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