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揮平價商店作用做好2017年春節期間穩價惠民工作的通知
陸河發改價格[2017]1號
各農副產品平價商店:
按照汕尾市發展和改革局《轉發關于切實做好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汕發改價格[2016]337號)和《關于發揮農副產品價格調控項目庫作用做好2017年春節期間穩價惠民工作的通知》(汕發改價格函[2017]36號)的部署和要求,我縣各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在2017年春節期間要帶頭維護市場秩序,穩定肉菜等重要農副產品價格,積極發揮價格調控、穩價惠民的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調控時間
從2017年1月23日至27日。
二、調控方式
農副產品平價商店要積極組織貨源,保障市場供應,主動承擔平抑穩定市價的責任,確保春節期間肉菜平價銷售。要懸掛“春節穩價惠民活動”宣傳標語,商品明碼標價,帶頭誠信經營。
三、調控品種
《家常農副產品目錄(第一批)》(粵價[2011]78號)規定的品種,各農副產品平價商店經營的其它農副產品可以自愿列入。
四、調控價格
調控期間,原則上要求我縣農副產品平價商店銷售的平價蔬菜類價格低于當地市場平均價格達15%,平價糧、油、肉、禽、蛋類價格低于當地市場平均價格達5%,積極實踐穩價惠民的宗旨。
請各農副產品平價商店認真執行,并將落實情況于2月5日前報告我局備案。
陸河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19日
2017年1月19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陸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