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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
征收人:陸河縣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部門:陸河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被征收人:羅*東,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41523********5539
地址:陸河縣河田鎮(zhèn)新城社區(qū)朝陽北二街43號
因陸河縣朝陽路北片老舊小區(qū)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陸河大道北延工程”)需要,本機關于2022年6月11日依法作出《關于陸河縣朝陽路北片老舊小區(qū)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的決定》(陸河府公〔2022〕13號),并已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征收簽約期為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9月30日。因上述被征收人未能在征收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達成征收補償協(xié)議,房屋征收部門報請本府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經(jīng)查明,被征收房屋坐落于陸河縣河田鎮(zhèn)新城社區(qū)朝陽北二街43號,在陸河大道北延工程征收范圍內,不動產(chǎn)權證號為:粵房地證字第C6757***號,權屬人為羅*東,房屋性質為私有,規(guī)劃用途為住宅,房地產(chǎn)權證層數(shù)叁層,建基面積54.8㎡,建筑面積174.8㎡,經(jīng)測量,實建層數(shù)叁層,建基面積60㎡,建筑面積199.75㎡,層數(shù)叁層,土地使用權為住宅用地。調查結果已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另經(jīng)查,經(jīng)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多次溝通,至征收簽約期滿,被征收人仍未能與房屋征收部門達成補償協(xié)議。根據(jù)《陸河縣朝陽路北片老舊小區(qū)改造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補償方案》)等規(guī)定,經(jīng)被征收人同意,河田鎮(zhèn)人民政府委托廣東佳大業(yè)資產(chǎn)評估土地房地產(chǎn)估價有限公司對被征收房屋的房屋、裝修裝飾及土地的價值進行評估并作出《資產(chǎn)評估報告》[廣佳資評(2022)字第100005號],評估價值為人民幣753398元。
本府認為,房屋征收部門申請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報告以及為被征收人提供的補償安置方案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為維護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確保陸河大道北延工程順利推進,結合《補償方案》,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590號)的規(guī)定,本府作出如下補償決定:
一、被征收人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選擇征收補償方式。
(一)房屋產(chǎn)權調換方式。提供位于朝陽北二街43號的60㎡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調換,并對樓房補償人民幣391510元,簡易房補償人民幣6555元,搬遷費補償人民幣20023.25元,臨時安置費人民幣15557.76元,廁所化糞池補償人民幣2400元,商鋪租金補償人民幣30480元,地基打樁補償人民幣60000元,合計人民幣526526.01元。補償費用房屋征收部門將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支付,用于調換的60㎡國有土地使用權將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一年內向被征收人交付。
(二)貨幣補償方式。房屋征收貨幣補償人民幣753398元、搬遷費人民幣20023.25元、臨時安置費人民幣15557.76元,合計人民幣788979.01元,房屋征收部門將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支付。
被征收人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方式選定征收補償方式的,按照選定的征收補償方式與房屋征收部門陸河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辦理征收補償手續(xù);未按期選定征收補償方式的,視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
二、被征收人應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與房屋征收部門辦理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和移交手續(xù),并在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騰空、搬離被征收房屋。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補償決定,可自收到本補償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自收到本補償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本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陸河縣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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