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參保有“醫靠”
家家健康享平安!
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已啟動啦
有些人關于居民醫保存在疑問
今天,為大家一一解答
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是什么?醫保待遇從什么時候開始享受?
居民醫保原則上按年繳費,每年9-12月份集中辦理下一年度居民參保手續,從次年1月1日-12月31日享受待遇。
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4〕19號),各省指導統籌地區逐步統一集中征繳期,總體上在2025年2月底完成2025年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按照國家部署,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將集中征繳期延長至2025年2月(具體以各地市醫保部門通知的時間為準)。
新生兒參加居民醫保有什么注意事項?
新生兒監護人可憑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于新生兒出生180天內在我省任一統籌地區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不受戶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均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城鄉居民醫保有哪些待遇保障?
居民醫保參保人可以享受當年度的普通門診待遇、門診特殊病種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險待遇,符合條件的還能享受醫療救助。
困難居民有什么資助參保政策?
《廣東省醫療救助辦法》明確,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居民醫保可獲得資助。
★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含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單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成員,下同)參加資格認定地城鄉居民醫保的,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不含單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成員,下同)參加資格認定地居民醫保的,其個人繳費部分依法給予資助,法律、法規、規章未作明確的,具體由各市設定。參加非資格認定地居民醫保的,原則上不給予資助。
★收入型醫療救助對象和支出型醫療救助對象在資格認定后均可中途參加居民醫保。新增的收入型醫療救助對象在有關部門認定其醫療救助對象資格前已經參加當年度居民醫保的,按規定資助其參加下一年度的居民醫保。
可以在兩地同時繳納居民醫保,享受雙重保障嗎?
不可以。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不允許重復參保,參保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不得重復享受。
以前參加過居民醫保,中間停繳了,今年重新參保,怎么繳費?
之前已參加過居民醫保,繼續在原參保地繳費的,除登記信息有變更外,無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可在參保地規定的繳費時間直接按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繳費即可。
如果要轉移參保地的,需暫停原來的參保關系后,在新的參保地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方可繳費。
參加了城鄉居民醫保,在外地住院能不能報銷?
可以。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按參保地規定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后,在已開通異地聯網結算功能的定點醫療機構,可直接結算醫療費用。
因特殊原因無法直接報銷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指引參保人辦理補記賬手續。參保人未能在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補記賬手續的,發生的就醫費用符合參保地規定的,可向參保地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
為什么要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繳了費卻沒用到是不是虧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每個人都面臨著不確定的疾病風險,醫保就是用來防范和化解醫療費用風險的。醫保的本質在于互助共濟,體現共建共享的社會責任和個人健康保障責任。無論是否生病,每個人都拿出一點錢放到一起,匯成一個大的基金池,萬一哪天生病了,這就是你最好的保障。
來源:廣東醫保、汕尾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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